(一)个人资料表
1、填写完整的申根签证个人资料表
(二)个人因私护照
1、自回国之日开始算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指定地方签中文名字,护照号以“E”字开头的护照不需要在最后一页签字
3、护照至少留有3大页空白页
4、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如丢失请到相关机关开具旧护照丢失证明
(三)照片
1、 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四张,不一定要与护照照片一致,但一定要近期6个月的
2、 照片尺寸要求35mm×45mm
3、
照片不能漏齿,头部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照片的最下方要齐肩,如戴眼镜,眼睛不能反光
4、
照片相纸必须为高档照片冲洗专用纸,且不能翻拍;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四)户口本
1、非集体户口:提供本人全套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集体户口:如果客人本人的户口在集体户口上,客人本人只需提供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3、如果客人本人为军人,请提供军官证复印件
4、如果客人提供的是配偶的对账单,需要提供配偶的全套户口本复印件,除此之外无需提供配偶户口
(五)结婚证
1、只有在使用配偶对账单时,且户口本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除此之外无需提供结婚证
(六)资产证明
1、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借记卡对账单一份:
1) 客人本人的存折原件及逐页复印件,需要体现客人姓名并加盖银行业务章,交易时间至少为最近6个月,余额至少在人民币3000元以上
2)对账单交易记录时间为最近六个月,对账单上必须体现客人姓名并加盖银行业务章,法国使馆不接受客人签字的相对应银行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3)余额至少在人民币3000元以上
4)交易记录的时间最近的三个月的月份必须是连续的,如果送签日期是月中15号以后(含15号),对账单或存折的日期需要体现当月,如果送签日期是月中15号以前,对账单或存折的日期需要体现上月的任何时候均可
(如果2012年9月10日送签,客人的对账单至少需要6、7、8月是连续的;如果2012年9月15日送签,客人的对账单至少需要7、8、9月是连续的,且体现9月份交易记录)
2、房产复印件一份:房产证逐页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3、车产复印件一份:有车样本图及详细信息页的复印件(行驶本)或购车发票复印件
(七)单位证明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横向复印,有当年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的,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担保纸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执照上的公章三者全部一致)
2、加盖公章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横向复印,有当年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的,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担保纸名称与代码证名称、代码证上的公章三者全部一致)
(八)在职证明
1、直接提供加盖公章的并有领导签字的空白抬头纸原件四张即可,如自行提供有内容的在职证明如下:
1)内容为中英文对照版的在职证明原件一份
2)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客人职务和月收入、任职时间、合同到期日、旅行时间(行程日期要具体到年、月、日)、客人单位电话,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签字及电话,传真,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上班,费用由客人承担
3)使用公司正规信头纸打印,有单位抬头,并加盖公司公章
4)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必须以竖向名单的格式打印在同一份抬头纸上,每人都要提供一份在职证明原件;注:如申请人为旅行社工作人员,在职证明上面除以上内容外还需要体现经营许可证号码
(九)暂住证
1、如果客人护照签发地为外领区,工作地或长期居住地为本领区,需要提供办理日期至少在送签日前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旅行证明
(1)具体行程计划(英文),A4纸打印。
(2)全程机票预订记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英文)。
(3)全程酒店预订记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英文),含酒店地址和申请人全名。
(十一)医疗保险证明
原件,保险期限要求覆盖整个行程,险额必须不少于30,000欧元,中英文版。
其他注意事项
"旅行医疗保险要求如下:
1)旅行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地国缔结
2)承担患病时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和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
3)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如通过保险公司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的办事处
4)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5)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往法国治病,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